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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企改革今年聚焦“增活力”

发布时间:2019-02-13 来源:经济日报

前不久,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刚结束,一项事关央企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就迅速出台。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了《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》,从宏观上扩大企业分配自主权,积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。

当前,国企改革正处于改革乘数效应最大的阶段。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,要深化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,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,推动相关改革走深走实。近期,随着有关部署安排的具体化,央企改革有的放矢、加速推进的态势已然明朗。

“今年,国企改革的落脚点将放在增强企业活力上;判断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,也是看企业活力有没有得到增强。”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表示,微观市场主体说到底就是企业,只有破解影响企业活力的体制机制问题,消除影响企业活力释放的桎梏,才能充分释放国企改革红利。

按照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的部署,今年,将紧紧围绕增强活力、提高效率,坚持问题导向,紧抓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,以“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”的思路,打好改革攻坚战,加快推进改革举措落实落地,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。

增强微观主体活力,就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,真正落实属于市场主体的权利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,坚持政企分开、政资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,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,加快实现从“管企业”向“管资本”转变。

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的最新表述,要把“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”摆在2019年国企改革重点工作的突出位置。“总的原则是,要在强化监管、防止流失的前提下,把更多精力放在增强企业活力、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上来,要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,完善出资人监督的权力和责任清单,依法落实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。”彭华岗表示。

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(两类公司)是管资本的关键抓手。在前期开展10家中央企业试点的基础上,去年底国资委又新增了11家央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。这意味着96家中央企业有近五分之一进入试点,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态势明显。

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,今年要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,建立授权调整机制,探索将部分出资人权利授予试点企业。推动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、管控模式改革,进一步打造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,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布局结构优化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
据了解,新增的11家央企试点将加大改革力度,打造国有资本投资公司“升级版”。首要举措就是调整管控模式,加大授权放权力度。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关系上,国资委将在战略规划、工资总额管理、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、财务和产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的力度;试点企业在集团与子公司的关系上也要加快转型,赋予下属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,把管理的重点从直接管控转向战略管控,建立规范、专业高效的总部管控模式。

“凡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所出资的企业,要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,或者要加大上市力度,真正实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股东来管理所投资的企业,真正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。”彭华岗强调,要通过两类公司的改革,进一步推进其所出资企业的市场化改革。

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推进,也将发挥出激发企业活力动力的作用。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前不久表态,将持续加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,在前3批50家试点的基础上,出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,加快推出第4批、100家以上混改试点。

按照今年的部署,中央企业将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,深化落实董事会职权;加快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,实施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,推动企业真正实现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、员工能进能出、收入能增能减。

“《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》的施行,将强化正向激励,推动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升的同时,实现职工收入同步增长。”李锦表示,企业的改革成效,最终要落实在人上,要落实在调动企业家与员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与创造性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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